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——保险合同

            

This product is in BOOK form. 2004年3月,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——保险合同》(以下简称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》)。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》是一个过渡性准则,旨在理事会完成其保险合同项目之前实施。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》允许主体针对保险合同采用多种不同的会计实务,允许进行有限改进和指定披露,以反映各国会计要求以及这些要求存在的差异。 2017年5月,理事会完成了保险合同项目,发布了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 号——保险合同》(以下简称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》)。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》取代了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》并规定了适用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》的保险合同的确认、计量、列报和披露原则。 2020年6月,理事会发布了《对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〉的修订》。修订的目标是协助主体实施该准则,同时不会过度影响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》的实施或降低其所提供信息的有用性。 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》进行了少量配套修订,包括《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〈概念框架〉的引用的修订》(2018年3月发布)和《重要性定义》(对《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》和《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》的修订)(2018年10月发布)。 Published by China Financial & Economic Publishing House Price: 160.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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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duct ID: 1608
ISBN: 978-7-5223-0887-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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